作者:Elissa (Ying)Lu
持有工作签证的临时工可以通过移民签证寻求在美国永久居住。 与世界其他地区相比,美国的移民人数最多。 根据美国劳工统计局的数据,外国出生的美国文职劳动力占 17%。
外国人可以移民到美国的几种方式之一是通过基于就业的移民签证。 以就业为基础的移民签证是基于在美国的永久就业机会。 为了有资格通过就业签证永久移民到美国,或者如果雇主想通过就业签证赞助某人获得永久居留权,这个过程有几个步骤。 下面详细概述了这个多步骤过程。
以就业为基础的绿卡的资格
USCIS 每年向符合美国移民法规定的申请人提供大约 140,000 个基于就业的移民签证,也称为 EB 签证。 雇主可以通过完成几个最终获得永久居留权或绿卡的步骤来担保外国人或持有临时工作签证的人获得永久就业。
如果申请人符合教育、工作经验和技能的正确组合并满足其他资格要求,美国雇主可以担保持有 H-1B 或 L1 签证等工作签证的个人获得永久居留权。 与需要不时更新的 H-1B 等临时签证选择相比,这使雇主能够获得更长期、稳定的劳动力。
基于就业的偏好类别
基于就业的类别分为五类。 这五个类别是:EB-1、EB-2、EB-3、EB-4 和 EB-5。 每个类别分别有自己的子类别。
就业第一优先(EXNUMX 或 EB-XNUMX):优先工作者和杰出人才
此移民类别指定用于以下子类别:
在上述所有子类别中,如果满足 USCIS 规定的条件,则不需要劳工证明。
就业第二优先(E2 或 EB-2): 拥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员和特殊能力的人
EB-2 类别包括以下子组:
上述前两个子类别需要获得劳工部 (“DOL”) 批准的 PERM 劳工证书,这两个子类别需要美国雇主提供的有效永久工作机会。 在获得批准的 PERM 认证后,美国雇主必须代表申请人提交 I-140 表格。
国家利益豁免申请可以免除 PERM 要求。 因此,申请人可以直接提交 I-140 申请。
就业第三优先(E3 或 EB-3):技术工人、专业人员和非技术工人(其他工人)
该类别非常广泛,包括具有不同教育水平、技能和能力的个人,但这些个人的受教育水平和工作经验比 EB-1 和 EB-2 中规定的人更低一些。 美国雇主必须同意赞助该申请。 申请还必须经过与第二优先相同的步骤,即 PERM 劳工证书需要获得 DOL 的批准,之后准美国雇主可以提交 I-140 表格申请。
此类别有以下子类别:
就业第四优先(E4 或 EB-4):某些特殊移民
符合此类别资格的特殊移民包括宗教工作者、特殊移民少年、某些退休官员或国际组织雇员等。
就业第五优先(E5或 EB-5): 移民投资者
EB-5 基于就业的绿卡类别是独一无二的,因为该签证使外国投资者有机会通过对美国新商业企业进行大量资本投资而成为永久居民,该企业提供 10 - 合格的美国工人的就业机会。 EB-5 投资者应使用 I-526 表格申请移民签证。
基于就业的绿卡流程概述
每个类别的基于就业的签证的申请程序可能不同。
EB-1 申请流程
在 EB-1 类别下申请绿卡的主要好处之一是该类别不需要 PERM 劳工认证。 申请人可以直接在 I-140 表格上提交移民申请。 提交 I-140 表格申请的日期成为申请人的优先日。 对于 EB-1A 和 EB-1B 类别,当结合使用加急处理时,申请人将在 15 个日历日内收到美国移民局的决定。
I-140 收据通知上显示的优先日期可确保申请人在移民签证的等候名单中占有一席之地。 申请人只有在优先日期变为当前时才能提交 I-485 申请或 DS-260 申请。
如果优先日期变为当前,已经在美国的人可以通过向 USCIS 提交 I-485 表格来申请调整身份。 如果准工人在其本国,他们可以在本国的美国大使馆或领事馆申请移民签证,并通过几个步骤进行面试。 两者都是获得绿卡的方法,尽管在后一种情况下,外国工人只有在持有移民签证进入美国后才能成为永久居民。
对于已经在美国且优先日期为当前的申请人,他们可以选择同时提交 I-485 申请和 I-140 申请; 但是,对于美国境外的申请人,即使他们的优先日期在提交 I-140 时是当前的,他们也必须等到 I-140 申请获得批准后才能开始领事处理。
EB-2 和 EB-3 申请流程
针对 EB-2 和 EB-3 类别的基于就业的绿卡流程有三个基本步骤。
一旦雇主确定临时工作签证持有人或外国人是否有资格从工作签证升级为永久居留权,EB-2 和 EB-3 类别的雇主需要向劳工部 (DOL) 就业和培训管理部门完成劳工证明申请。 对于申请国家利益豁免的 EB-2 申请人,这不是必需的。
劳工认证程序,也称为 PERM,完全由雇主完成。 此过程的第一步是雇主通过 DOL 的在线 FLAG 系统提交现行工资决定 (PWD)。 PWD 给出了雇主雇用永久外国工人的职位的就业地区的流行工资。
然后,雇主必须执行招聘程序以证明没有其他合格的美国工人可担任 PERM 职位。
由于 PWD 自签发之日起一年或更短的时间内到期,雇主必须在该期限内完成招聘流程并提交 PERM。
然后,雇主使用 ETA 表格 9089 DOL 在线提交 PERM 劳工证明。 DOL 收到劳工证申请的日期称为申请日期,USCIS 和国务院将其用作稍后裁定绿卡申请的优先日期。
DOL 通常需要几个月的时间来裁决劳工证申请。
如果劳工认证申请获得劳工部认证,下一步是雇主向相应的 USCIS 服务中心提交经认证的 PERM 和 I-140 表格,即外籍工人移民申请。 这必须在 PERM 认证批准后的 180 天内完成,否则 PERM 将过期。
根据目前的案件处理时间,美国移民局需要 3.5 到 14 个月的时间来裁决 I-140 申请。 但是,可以选择通过向 USCIS 提交加急处理申请来加快 I-140 申请。
此过程与 EB-1 类别下的过程相同。
EB-4 申请流程
在 EB-4 类别下提交的申请必须在 I-360 表格、美亚人、寡妇/鳏夫或特殊移民申请表上提交。
对于符合 EB4 签证资格的不同类别,此类别下的申请要求也有所不同。 例如,即使宗教工作者类别不需要 PERM,但申请人必须出示宗教组织的证据,并且该组织是非营利组织。
当 EB4 申请的优先日期在签证排期表中变为当前,申请人可以进入下一步,提交 I-485 申请或通过领事处理。
EB-5 申请流程
一旦投资者完成投资,希望通过 EB5 途径移民到美国的投资者必须经过几个步骤。
如果投资者已投资或正在投资新商业企业所需的投资金额,则该投资者必须向美国移民局提交 I-526 表格。 该申请必须证明他们符合 EB-5 要求。
如果申请获得批准,投资者需要提交 DS-260(如果投资者在国外)或向 USCIS 提交 I-485 表格以调整身份。 一旦 USCIS 批准 I-485 申请,它将授予 EB-5 投资者和所有衍生家庭成员两年的有条件永久居留权。
最后一步是在授予有条件居留权之日的两周年前 829 天向美国移民局提交 I-90 表格,以申请解除条件。 获得批准后,USCIS 将取消所有条件,EB-5 投资者将获得有效期为 10 年的绿卡,该绿卡可在到期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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